韩国决定改变音乐著作权费的计算方式 因谷歌征收应用内付费导致音乐价格上涨

韩国最近决定通过从音乐使用费中减去应用内费用来计算版权费,因谷歌强制征收应用内付费有关导致观众听歌成本增加。本意是尽量减少消费者的负担,但韩国音乐著作权协会抗议称,“为什么创作者必须支付运营商应该支付的费用?”

据音乐产业界2月15日消息,韩国文化体育观光部近日决定改变音乐著作权费的计算方式。这是由于谷歌去年强制征收应用内支付费用,增加了音乐服务提供商的负担。文体观光部的重点是从版权费计算对象中减去谷歌收取的应用内支付费用。

音乐版权费(PG)

音乐版权费

  目前,音乐源使用费的65%是版权人的分成,由作词/作曲和演奏者瓜分的结构。例如,在适用文化体育观光部提案的情况下,由于谷歌的应用内支付费用,音乐使用费从10,000韩元增加到12,000韩元时,除去增加的2,000韩元,仅需10,000韩元。需缴纳版权费计算,减少创作者分成。

文化体育观光部的一位官员表示,“谷歌征收应用内付费导致音乐价格上涨。”

对此,在韩国主要的版权相关组织中,表演者协会和唱片业协会表示同意,但Haneum Jeohyup反对。

韩国音乐协会当天发布新闻稿,批评“权利人没有理由承担音乐运营商的发行交易费用”,“目前还没有关于谷歌的实际损害的累积数据”应用内支付费用对音乐服务造成了影响。”确实如此。他补充说,“文化、体育和旅游部的决定令人遗憾。”

据了解,文化体育观光部正在考虑根据相关规定依职权变更计算方法,尽管Haneum Jeohyup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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